综合交通意外保险
基本概念
不同的交通意外保险在交通工具类别上存在一定的差异。一般情况下,符合一般性交通工具险条款约定的交通工具多指 公共交通工具,主要包括:依照交通运输管理部门商业运营规定的持有相应运营执照的民航飞机、火车、轮船、汽车等交通工具形式。
投保交通意外保险后,在保障年限内,无论是乘坐飞机、轮船、火车,如发生交通意外都有保障。而保额为40万元一年期的交通意外保险,保费才不到40元。因此,如果在一年内可能会多次出行的旅客,不妨为自己购买一份交通意外保险。
保险条款
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 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依照下列约定给付保险金,且给付各项身故保险金和残疾保险金之和不超过各对应项的保险金额。
(一)身故保险责任
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 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 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身故保险金。
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30日内退还保险人给付的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前保险人已给付第(二)款约定的残疾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应扣除已给付的残疾保险金。
(二)残疾保险责任
在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以乘客身 份乘坐民航客机或商业营运的火车、轮船、汽车期间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本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比例表》(简称《给付表》)所列残疾之一的,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飞机意外伤害保险金额"、"火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轮船意外伤害保险金额"或"汽车意外伤害保险金额"分别给付残疾保险金。如第180日治疗仍未结束的,按当日的身体情况进行残疾鉴定,并据此给付残疾保险金。
1.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一项以上残疾时,保险人给付各项残疾保险金之和,但给付总额不超过意外伤害保险金额。不同残疾项目属于同一肢时,仅给付其中给付比例最高一项的残疾保险金。
2.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理赔申请
(一)身故保险金申请
1.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单原件; 3.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保险金申 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 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二)残疾保险金申请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保险单原件; 3.被保险人身份证明; 4.二级以上(含二级)或保险人认可的医疗机构或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残疾鉴定诊断书; 5.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6.保险 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7.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 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投保事项
长期出行的商旅人士:
乘坐交通工具的几率比较频繁,每次买一份意外险既麻烦又不划算,完全可以考虑买一份一年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保险。
市面上可以买到的交通意外险,同质性比较高,可供选择的产品比较多。可以根据自己常乘坐的各种交通工具的类型来挑选合适的产品。
比如经常乘坐飞机的人士,航空意外伤害的保额可以高些,如果其他人身保障非常齐全,可以只选择含有高额保障的单纯航空意外险产品;
如果出差要乘坐多种交通工具,可以选择带有飞机、火车、轮船、汽车意外伤害保障的产品;
如果本身没有其他的意外伤害方面的保障,可以选择保障全面的意外险,既含有交通工具意外伤害保障,又含有其他意外伤害保障及意外医疗保障,保费不贵,都在百元左右,保障又全面,真是一举多得的好事情。
短期偶尔出行的人士:
不经常出差的人士,偶尔出差个把星期,为了给自己个安全的保障,给家人一份安心,可以选择短期的含有交通工具保障的意外险,保障涵盖出行期间即可,一般保障7-15天的这种短期的交通意外险,保额都会相对较高,保费也比较便宜,一般在20-50元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