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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

来源:360百科

产品介绍

适合人群

适用18-60周岁的私家车拥有者以及他们的家人亲朋。

保障期限

人身保障的期限可以达到30年。

产品特点

专门针对驾驶/乘坐自驾车的车主和家人亲朋倾力打造的高额身价保障计划,并可组合搭配公共交通工具和意外住院津贴保障,满期主险保费返还。

保障利益

满期保险金;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公共交通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保险责任

满期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保险期间届满时生存,保险公司按所交主险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25%给付满期保险金。

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所交保险费(不计利息)的105%给付一般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 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前,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 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被保险人于年满70周岁后的首个保单周年日零时之后,以乘客身份搭乘或作为驾驶员驾驶自驾车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 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基本保险金额的2倍给付自驾车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以乘客身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遭受意外伤害,并且自意外伤害发 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按本附加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倍给付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保险金,本附加合同终止。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且自意外伤害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意外伤害导致在我们认可的医院住院治疗,保险公司将按本附加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乘以住院日数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同一意外伤害导致的一次住院治疗,保险公司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最高以180日为限。我们累计给付的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日数以1000日为限。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间歇性住院治疗,前次出院与后次入院日期间隔未达90日,则后次住院视为前次住院的延续,两次住院按一次住院限额给付意外伤害住院津贴保险金。

典型案例

40岁的艾先生为自己购买一份10年交百万身价组合计划,主险1690元/年、附加意外伤害420元/年,附加意外伤害住院津贴107元/年,安享30年保障,具体的保障项目包括:

1、 驾/乘自驾车意外身故/全残保障:200万元;

2、 公共交通意外身故/全残保障:120万元(意外身故或全残和公共交通工具意外身故或全残可累计赔付);

3、 其他意外身故/全残保障:20万元;

4、 一般身故/全残保障(例如疾病):17745元;

5、 意外伤害住院津贴(含自驾车与公共交通之外的意外事故):每天100元,单次最高180天,累计最高1000天,最高保障10万元;

6、 满期生存保险金:21125元;

艾先生算了一笔账,不考虑利息等因素,10年累计缴纳保费为22170,满期生存返还21125元,则实际支出1045元,分摊至30年,每年实际消费不到35元,就可拥有全面身价保障。

理赔案例

2014年2月15日,王女士的哥哥驾驶面包车外出办事,在行驶到毕克齐银匠房大桥下的11-国道时,因路面结冰,车辆不慎侧翻到路基下面,王女士的哥哥身亡。

万幸的是,王女士的哥哥在2013年9月,曾投保了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两全保险、附加人保寿险百万身价惠民意外伤害保险和意外伤害住院定额给付医疗保险。

2014年6月25日,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土左旗支公司举行了一场特别的"百万身价"专场理赔会上,贾凯总经理将一张100万元的现金支票郑重地交到了王女士手中。

记者了解到,这份"百万身价"的保单赔付,在中国人民人寿保险公司来说,是目前在内蒙古地区最大的一笔赔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