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险与和谐区域建设
基本信息
副题名
外文题名
论文作者
魏培元著
导师
杜肯堂指导
学科专业
政治经济学
学位级别
博士论文
学位授予单位
四川大学
学位授予时间
2007
关键词
地方经济 经济发展 社会保障 商业保险
馆藏号
F127
馆藏目录
2009\F127\19
中文摘要
建设和谐区域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总体要求,建设和谐区域不仅要加快区域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进一步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促进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且还要在经济发展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特别是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改革社会体制,完善社会管理,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商业保险既是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是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商业保险所具有的经济补偿、资金融通和社会管理功能,决定了它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和谐社会中发挥独特而重要的作用。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商业保险事业取得了重大进展。但由于我国商业保险起步晚,基础弱, 目前还处在初级发展阶段的初始时期,还存在不少亟待解决的问题。如业务规模小,功能与作用还没有得到充分发挥;空间布局不合理,区域保险发展严重不平衡;部分保险企业对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认识不清,不能正确把握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之间的统一关系,不善于正确处理保险业既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锦上添花",更要为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低收入群体"雪中送炭"的辩证统一关系。因而在实践中,商业保险如何服务于和谐区域建设?构建和谐区域中,如何充分发挥商业保险的积极作用?论文进行了初步探索。 论文将和谐理念引入了区域分析,在区域协调发展研究中论证了和谐区域建设问题。论文认为,和谐亦即协调,但和谐较之协调有更深更广的内涵和意义。和谐区域必然是经济协调发展的区域,但同时又是人与人之间、人与自然之间和谐相处的区域。这是在新的区域成长阶段,社会矛盾和生态环境问题突现的客观趋势的必然选择,也是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决策在地域空间上的具体体现。论文阐明和谐区域建设要求加快区域发展方式转变,完善市场经济体制,实现区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而且要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特别是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建设。 论文阐述了商业保险对和谐区域建设的促进作用,认为商业保险与和谐区域建设有着内在的必然联系,应当充分运用商业保险的特有功能,为建设和谐区域服务。论文指出,商业保险服务和谐区域建设的路径表现为:通过积聚区域长期建设资金、拉动消费增长、扩大出口贸易,促进区域经济发展;通过经济补偿,使受灾企业和群众尽快恢复正常生产,重建家园,保障区域经济平稳发展;通过建立市场化的风险分摊和风险转移机制,提高社会的风险管理水平;通过补充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推动区域社会建设,保障城乡人民生活安定有序,在区域发展中发挥经济"助推器"、社会"稳定器"作用。 论文分析了当前商业保险的空间布局与我国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的状况,探讨了在和谐区域建设中,如何从宏观上,使既有融资功能又有社会保障属性的商业保险,实现合理布局的问题。当前,区域保险发展严重不平衡,东部地区优于中西部地区、沿海地区优于内陆地区、城市地区优于农村地区、经济发达地区优于欠发达地区,而且这种区域保险发展的差距还有不断拉大的趋势。统筹区域发展的重要内容之一,就是国家要做好区域保险发展规划,尽快出台促进区域保险协调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在鼓励东部沿海地区保险业继续保持良好发展势头的基础上,同时进一步加快中西部等欠发达地区保险业的发展,使商业保险在区域布局和区域产品开发等方面与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相适应,从而在总体上实现我国区域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 论文分析了商业保险的盈利性和社会性的矛盾统一关系,认为保险业应当而且能够处理好自身发展与经济社会发展、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当前利益与长远利益之间的关系,走出一条中国特色保险业发展道路。商业保险是现代金融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必然遵循利益最大化原则。然而,商业保险又是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必要补充,必须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这一矛盾在不同地区、不同行业和不同人群中最容易显现。通常,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提供保险服务,就能快捷地实现其盈利目标,而在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低收入群体中,可能会面临更高的经营成本,甚至出现亏损。这样,保险业既要为发达地区、优势产业和先富群体"锦上添花",又要为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低收入群体"雪中送炭"似乎是一个悖论。但以大数法则原理为经营规则的商业保险,只要集合了大量同质的风险单位,在更大范围内进行风险的转移和分摊,一样可以在欠发达地区、困难行业和低收入群体中获得利润。这也是当前中国保险业发展的一个热点和难点问题,具有很强的现实意义。 论文针对我国保险业处于发展初级阶段初始时期的现实,认为走中国特色商业保险发展道路,既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更要充分发挥国家的宏观调控作用,加强政府的宏观调控和政策支持。论文认为,各地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因势利导,除了积极发挥保险业的自身能动性外,还要把商业保险纳入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进行通盘考虑和统筹规划,根据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生活水平提高对保险业的新需求,出台相应的扶持政策,鼓励保险公司积极开拓"三农"保险、责任保险、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等重点领域,做大做强区域商业保险,促进区域保险又好又快地发展,全面提高商业保险在服务和谐区域建设中的渗透率和贡献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