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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飞机保险责任与种类

来源:360百科

飞机保险保险责任

1.飞机机身及零备件保险的保险责任

飞机机身及零备件保险承保各种类型的客机、货机、客货两用机以及从事各种专业用途的飞机。该保险中"飞机机身"的概念包括机壳以及其他使飞机飞行的零备件和发动机。飞机机身及零备件保险承保一切险责任。

(1)由被保险人拥有、使用的飞机不论何种原因(不包括保险单列明的除外责任)造成的损毁和灭失;由于维修或修理时从飞机上拆卸下来且又未将同类型的零备件装配在飞机上,而由被保险人负责保管的零备件的损毁或灭失,因为该零备件或发动机尽管被拆下离开了机身,但仍属于机身的一部分,如发生损失仍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2)由被保险人拥有或使用的从被保险飞机上替换下来的零备件和设备的损毁或灭失(通常上述零备件的保险金额应在保险单上另行列明)。

(3)被保险飞机起飞后失踪,并且在15日之内未得到任何行踪消息所构成的损失。

(4)扩展、附加责任。第一,承保由于人力不可抗拒原因或者由于判断错误致使飞机降落某地,并且无法再次起飞而必须拆机而引起的拆机费用、运送到最近的合适的停机场的运输费用和最后重新安装费用;第二,承保由于被保险人或其代表因对飞机进行防护、安装、保障而引起的救助、施救和旅行费用等。

(5)修理费用。第一,飞机发生损失后所支付的修理费用,包括为了修理需往返于飞机停放地或修理地点之间运送修理人员、零备件、工具设备的运输费用;第二,飞机修理后的试飞费用或重新取得适航证的费用。

2.旅客(行李、货物、邮件)法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的保险责任

旅客、行李、货物、邮件法定责任保险和第三者责任保险,保险人负责由以下原因引起的被保险人依法承担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赔偿责任。

(1)由于使用或拥有飞机、飞机部件造成的责任事故;

(2)在被保险人经营业务的机场内发生的事故;

(3)其他与被保险人从事空中运送旅客或货物业务有关的地方发生的事故;

(4)由于使用或经营飞机或由于从事空中运输事业而提供货物、服务而发生的事故。

凡因飞机或从飞机上坠人、坠物所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所负的经济赔偿责任,以及涉及被保险人的赔偿责任所引起的诉讼费用,均可由保险人负责赔偿,且诉讼费用不受保险单上载明的最高赔偿额的限制。

此外,旅客、行李、货物、邮件法定责任保险还承保以下损失及费用:根据邮政当局的合同规定,空运邮件的损失责任、移动残骸费用;发生事故后,被保险人因移动、吊起而损坏飞机或者由于疏忽或者移动吊起飞机失败而引起的责任和费用;由于寻找、救护工作而引起的费用;为了减少被保险飞机的损失或为了避免事故扩大而使用灭火剂后引起的费用,以及依据法律规定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费用等。

飞机保险险种种类

1.飞机保险基本险

(1)飞机机身及零备件保险。主要承保飞机机身及其零备件的损坏、灭失、失踪,飞机发生碰撞、跌落、爆炸、失火等造成的飞机的全部或部分损失。此外,保险人还负责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引起的飞机拆卸、重装和清除残骸的费用。

(2)第三者责任险。主要承保飞机遭受意外事故造成的第三者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在规定的限额内不论金额多少均由保险公司负责赔偿。

(3)旅客法定责任保险。主要承保航空公司对被保险飞机所载的旅客和行李,在旅客乘坐飞机或上下飞机时,因意外事故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行李损坏、丢失或延迟送还所造成的损失在法律上应负的赔偿责任。

2.飞机保险附加险

(1)飞机战争、劫持险。凡由于战争、敌对行为或武装冲突、拘留、扣押、没收、保险飞机被劫持和被第三者破坏等原因造成的保险飞机的损坏或费用,以及引起的被保险人对第三者或旅客应负的法律责任或费用,由保险人负责赔偿。

(2)飞机承运货物责任险。凡办好托运手续装载在保险飞机上的货物,如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损失,根据法律、合同规定应由承运人负责的,由保险人给予赔偿。

在经营实务中,飞机保险还包括以下险别:机场经营人责任保险、飞机产品责任保险、机组人员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飞机旅客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丧失执照保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