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多数意外险为什么不能指定受益人?
日本已故知名作家野坂昭如在其代表作《萤火虫之墓》中,曾经喟叹“谁知道明天和意外,哪一个先来?”野坂亲历二战的残酷,有切肤之痛发出如此感慨不足为奇。
数年后的今天,这句话又开始成为网络金句。因为伴随着社会高速发展的,便是随之而来的各种意外伤害和危险。
此时,购买一份人生意外伤害保险,似乎显得十分必要。
但是在购买意外险时,大家往往会面临一个同样的难题,那就是意外险受益人写谁?
其实,之所以会有这个问题,除了类似于电影《盲井》里边那般残忍的骗保惨剧,更源于在投保和赔付过程中,发生了太多因为意外险受益人的纠纷,而导致的各种令人哭笑不得的闹剧,因此选择好意外险受益人,也就显得极为要紧了。
现在各互联网平台推出了很多极致性价比意外险。但是,都无法指定受益人。这是为什么呢?在回答这个问题之前!
首先,我们先来看下意外险受益人可以写谁?
1. 受益人必须由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指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三十九之规定:
受益人由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指定。投保人指定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投保人为与其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投保人身保险,不得指定被保险人及其近亲属以外的人为受益人。
被保险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可以由其监护人指定受益人。
2. 受益人可以写一人或者数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条之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
受益人为数人的,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未确定受益份额的,受益人按照相等份额享有受益权。
3. 受益人可以变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一条之规定:
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
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
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时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其次,意外险收益人真的可以指定任何人么?
倘若根据上述《保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 似乎投保人或被保险人可以选择任何人作为受益人。
不过,这仅仅是法律规定,在实际投保过程中并非如此简单,因为出于规避巨额赔付引发的道德风险考虑。
国内的保险公司是不会接受这样任意指定的,必须是父母、子女、配偶等具有直系血缘关系的人才可以成为受益人。
如果出现极端情况,即无父母、无子女、无配偶时,那还能指定别人么?
此时,保险公司当然会予以办理,但前提是上述三种关系均不存续。
那么,就真的不能指定自己选择的非直系亲属作为受益人么?
当然也可以,但是需要在投保时先设定受益人为直系亲属,等保单承保后再提交保全业务修改,但是这项业务必须被保险人去柜台亲自办理。
综上所述,如果纯粹依据法律规定,意外险受益人写谁其实完全可以由自己指定,但是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保险公司为了规避风险,会拒绝父母、子女、配偶等直系亲属之外的人,作为受益人,而只能等到承保之后再进行修改。
此外,考虑到意外险赔付的风险性和复杂性,您在指定受益人时,一定要慎重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