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加学生意外伤害医疗保险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本附加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附加合同")可附加于平安学生意外伤害保险条款(以下简称"主合同"),主合同所附条款、投保单及与本附加合同有关的其它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附贴批单、其它书面协议,凡与本附加合同相关者,均为本附加合同的构成部分。若主合同与本附加合同条款互有冲突,则以本附加合同的条款为准。
第二条保险责任
在本附加合同保险期间内,本公司承担下列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在医院进行治疗,本公司就其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内实际支出的合理医疗费用超过人民币50元部分按90%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被保险人不论一次或多次发生意外伤害事故,本公司均按上述规定分别给付"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但累计给付金额以不超过其保险金额为限,累计给付金额达到其保险金额时,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如果已从其它途径获得补偿,则本公司只承担合理医疗费用剩余部分的保险责任。
被保险人如为境外就医,本项保险责任中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内当地相同治疗的平均水平折算。
第三条责任免除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医疗费用支出的,本公司不负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投保人、受益人故意杀害、伤害被保险人;
(二)被保险人故意犯罪或拒捕、自杀或故意自伤;
(三)被保险人殴斗、醉酒,服用、吸食或注射毒品;
(四)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无有效驾驶证照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
(五)被保险人流产、分娩;
(六)被保险人因整容或其它手术导致医疗事故;
(七)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服用、涂用、注射药物;
(八)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运动;
(九)被保险人患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呈阳性)期间;
(十)战争、军事行动、暴乱或武装叛乱;
(十一) 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十二) 当地社会医疗保险或其它公费医疗管理部门规定的自费项目和药品。
发生上述第(一)至第(十一)项情形,被保险人身故的,本公司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并在扣除手续费后退还该被保险人的未满期净保费。
第四条保险期间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期间为一年。自本公司收取保险费并签发保险单的次日零时开始。
第五条保险金额和保险费
本附加合同的保险金额由投保人和本公司约定并于本附加合同中载明,最低为人民币三千元。
本附加合同每千元保险金额的保险费为七元人民币。投保人按照本合同约定向本公司支付保险费。
第六条受益人指定和变更
"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受益人为被保险人本人,本公司不受理指定或变更。
第七条保险金申请
(一)"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的申请
由被保险人作为申请人填写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并凭下列证明、资料向本公司申请给付保险金:
1.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
2.保险费收据;
3.被保险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明;
4.医院或本公司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出具的医疗证明和医疗费用原始凭证;
5.被保险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等有关的其它证明和资料。
(二)本公司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后,对确定属于保险责任的,在与申请人达成有关给付保险金数额的协议后十日内,履行给付保险金责任。对不属于保险责任的,向申请人发出拒绝给付保险金通知书。
(三)本公司自收到申请人的保险金给付申请书及上述有关证明和资料之日起六十日内,对属于保险责任而给付保险金的数额不能确定的,根据已有证明和资料,按可以确定的最低数额先予以支付,本公司最终确定给付保险金的数额后,给付相应的差额。
(四)被保险人对本公司请求给付保险金的权利,自其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二年不行使而消灭。
第八条附加合同效力终止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者,本附加合同效力即行终止:
(一)主合同终止;
(二)投保人解除本附加合同。
第九条适用条款
主合同中的下列各项条款,适用于本附加合同:
(一)如实告知;
(二)保险事故通知;
(三)地址变更;
(四)合同内容变更;
(五)合同解除处理;
(六)争议处理;
第十条释义
【本公司】指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意外伤害】指遭受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客观事件。
【医院】指本公司与投保人约定的定点医院。
【潜水】指以辅助呼吸器材在江、河、湖、海、水库、运河等水域进行的水下运动。
【攀岩运动】指攀登悬崖、楼宇外墙、人造悬崖、冰崖、冰山等运动。
【武术比赛】指两人或两人以上对抗性柔道、空手道、跆拳道、散打、拳击等各种拳术及各种使用器械的对抗性比赛。
【探险活动】指明知在某种特定的自然条件下有失去生命或使身体受到伤害的危险,而故意使自己置身其中的行为,如江河漂流、徒步穿越沙漠或人迹罕至的原始森林等活动。
【特技】指从事马术、杂技、驯兽等特殊技能。
【艾滋病】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
【艾滋病病毒】指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
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的定义应按世界卫生组织制定的定义为准,如在血液样本中发现后天性免疫力缺乏综合症病毒或其抗体,则可认定为感染艾滋病或艾滋病病毒。
【手续费】指每张保险单平均承担的本公司营业费用、佣金以及本公司对该保险单所承担的保险责任所收取的费用三项之和。
【未满期净保费】保险费*(1-(保单已经过天数/保险期间天数))*(1-35%)"。经过天数不足一天的按一天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