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医疗保险
如何转移
异地医疗保险如何转移成了社会医疗保险的一大难题。目前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等一系列相关内容。那么异地医疗保险如何转移呢?
异地医疗保险如何转移
医疗保险,是为补偿疾病所带来的医疗费用的一种保险。职工因疾病、负伤、生育时,由社会或企业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或物质帮助的社会保险。医疗保险起源于西欧,可追溯到中世纪。随着资产阶级革命的成功,家庭作坊被大工业所取代,出现了近代产业队伍。由于工作环境的恶劣,流行疾病、工伤事故的发生使工人要求相应的医疗照顾。可是他们的工资较低,个人难以支付医疗费用。于是许多地方的工人便自发地组织起来,筹集一部分资金,用于生病时的开支。但这种形式并不是很稳定,而且是小范围的,抵御风险的能力很低。18世纪末19世纪初,民间保险在西欧发展起来,并成为国家筹集医疗经费的重要途径。
1998年12月,国务院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1998]44号),部署全国范围内全面推进职工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工作,要求1999年内全国基本建立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社会保险转移接续难题得到解决
缴费续接不畅,造成社保缴费时间上不具连贯性,存在"碎片化",也是现行社保体制的又一问题。例如,现行政策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最低缴费年限为15年,缴费不足15年的,退休后不享受基础养老待遇,其个人账户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将基本养老保险累计缴费不足15年但有意愿继续缴费的人群拒之门外。
社保法规定,上述人群可以缴费至满15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目前,由于不同统筹地区之间在制度、管理等方面的差异,导致流动劳动力、异地退休人员在社会保险关系续转方面困难重重,阻碍了劳动力自由流动和社会经济发展,造成了参保人员享受保险待遇不便,尤其是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跨地区的续接不畅,导致劳动者参保积极性不高,有的地方甚至出现了大量农民工退保现象。
针对社保续转难问题,主要是在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领域,社保法做出了积极回应。
在养老保险方面,2010年1月1日起施行的《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在保证参保人员跨省流动、并在城镇就业时基本养老保险关系的顺畅转移接续方面,起到了积极作用,这种合理制度已被社保法吸收。
报销难
医保异地报销什么时候能实现呢?现行的医保政策在异地就医、异地结算等方面存在诸多不便,有人因突发病在异地就医后再跑回原医保地去报销,甚至出现路费比报销回来的费用还多的尴尬局面。异地产生的医药费用能联网报销成为市民十分关注的事情。
广州四季气候宜人,在吸引年轻人安居乐业的同时,也吸引了不少老年人前来养老。从养老机构了解到,入住这些养老机构的异地老人多达300人以上,其中"候鸟式"老人占到四成左右。长期住在市内儿女们家中养老的外地老人人数,就更为庞大。
异地养老者的心病----王老伯的异地报销经历
这些老年人对广州人文环境和托老服务都表示认可,但却面临"异地漫游"的途径上出现了梗阻。他们的医疗费用不能及时报销,有些正常产生的医疗费不能报销,这成了来广州养老的异地老年人的一大心病。老人们盼望着能像农民工那样享受到医保异地漫游服务。
住在广州寿星大厦的王伯一想到医疗费就头痛。去年冬天,女儿将王伯接到广州来安享晚年。春节过后,王伯中风住进医院,出院后女儿又将王伯送进寿星大厦疗养。
王伯在住院期间花费上万元,报销医疗费的时候问题就来了。退休前王伯是辽宁一家国有工厂的普通工人,当女儿把父亲生病的事电话告知厂方时,并要求报销医药费时,厂方先是要求她用快递的方式出示医院证明,还要将老人最新的照片寄过去。王伯的女儿一一照办,等了好几个月以后,却被厂方告知王伯是在异地产生的医疗费用,要想部分报销,必须要王伯本人亲自回辽宁办理。
路费贵过报销款
王伯的身体不好,行动不便,要想回去拿到这笔医疗费,必须得女儿陪同回去。父女俩算了一下,单是他们两人从广州到辽宁,来回车票就要很大一笔钱,加上王伯的女儿请假的误工费,两人路上费用,没有几千元是拿不下来的,而能报销的医疗费也就几千元钱。
异地医疗保险结算
医保异地结算: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人员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制定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解决农民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跨制度、跨地区转移接续问题。做好城镇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新农合、城乡医疗救助之间的衔接。
实现医疗保险异地就医结算,这是一个很好的政策,要大力支持。长期以来,国内医疗保障实行的是属地管理。异地的医疗机构不受所属医保统筹地区的政策约束和具体管理,甲地医保机构难以对乙地医疗机构的医疗行为进行监督管理。在此背景下,各地只好实行医保定点管理的制度,给患者就医带来种种不便。现在各个城市间人口流动性很强,有不少大城市的流动人口已经超过了本地人口,医保制度和异地就医之间的矛盾便日益突出。因此,对医保定点管理进行变通乃至变革也就成为民心所向、大势所趋,对构建和谐社会非常有利。
新医改方案规划近期可操作框架的2009-2011年配套方案出炉,就公众最关心的就医报销问题指明目标:建立异地就医结算机制,首步是探索异地安置的退休老人就地就医、就地结算办法。
改进医疗保障服务,推广参保人员就医"一卡通",实现医保经办机构与定点医疗机构直接结算。允许参加新农合的农民在统筹区域内自主选择定点医疗机构就医,简化到县域外就医的转诊手续。
三年配套方案还具体着眼于城乡居民的基本医保报销范围扩大和报销比例提高,提出到2010年,通过各级财政筹资,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参保者,每人每年的医保账户中,政府投入将达到120元;配合个人缴费水平的提高,城乡居民参保者,不仅能够在大病住院后,获得当地人均年收入6倍左右高的"封顶线"报销,还有望获得起付门槛更低的门诊医药费报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