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案例解读“保费豁免”
保费豁免简单来说,就是保费不用交了,显然,这是个好事情。那么,什么情况下这笔保费就不用交了呢?保费豁免可以分类三类:投保人豁免,被保险人豁免,夫妻互保。投保人就是买保险的人,比如父母为孩子买保险之类的;被保险人就是被保险保障的人,我们常见的重大疾病保险就包含被保险人豁免;夫妻互保就是说夫妻之间互相给对方投保。为了方便大家理解,这边举出了三个例子,分别来说明这三种“保费豁免”的定义。
为方便大家李静,这里有三个最常见的例子:
案例1:投保人豁免
A先生(投保人)是这个家庭的经济支柱。他们分别为小A和A夫人(被保险人)购买了保额 500,000重大疾病保险。年度保费是10000元和5000元。付款是30年。
如果A先生在第5年内不幸诊断出急性心肌梗塞,那么其余25年的两个保单保费(25 万和 12.5万)将不予支付。
将来,如果您的妻子或孩子患有严重疾病,您仍然可以获得理赔。
这种情况是“投保人豁免”。当您为您的孩子或配偶购买保险时,值得考虑附加。根据不同的产品,当投保人患有严重疾病/中度疾病/轻症 /残疾/死亡时,可以扣除被保险人的保费。
案例2:被保人豁免
小B刚刚刚毕业上班,最近买了一张保额 50万的重大疾病保险,每年支付8000元,共20年。
除了保障疾病,这个保险也将是保障早期严重疾病,即轻症。
如果小B 在第 3年体检时查出乳腺原位癌,不仅可以获得10万元的轻症理赔,而且未来17年的保费(136,000)不必再支付,50万重病保障仍然有效。
这就是所谓的“被保险人豁免”,市场上很多产品都会带有这个功能,是一款非常人性化的保障。
一般来说,当被保险人患有重大疾病/中/轻症时,它可以是豁免保费。
案例3:夫妻互保
C先生和C夫人分别为另一方购买了重大疾病保险,附加的被保险人为豁免,被保险人为豁免,具体如下:
C先生的保单:投保人是C夫人,被保险人是C先生。
C保单夫人:投保人是C先生,被保险人是C夫人。
在这种情况下,只要其中一个患有严重疾病,保单都可以是豁免保费,例如:如果C先生不幸诊断出癌症,那么他的保单可以被理赔保险为豁免,他的妻子保单可以被理赔保险为豁免,两个保单不需要再支付。
我有一个朋友,在第支付费用2年后发现甲状腺癌,结果不仅是理赔 50万,夫妻共有保单总共超过40万剩余保费都被减免了,且治疗费用只花了10000多......
因此,夫妻的互保是一种非常受欢迎的保险方法,已经结婚的朋友可以关注它。
所以呢,保费豁免是对投保人非常有利的事情。所以,父母给孩子投保,就可以选择投保人豁免,一旦父母出现了什么不太好的事情,那么这份保单不用继续缴费,依然有效。夫妻直接也可以选择夫妻互保,一旦有不好的事情发生,就避免了整个家庭处于财务尴尬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