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保人身故是拿回保费还是现金价值?
被保人身故是拿回保费还是现金价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无论是被保险人自然身故,或者是被保险人自杀或被他人故意杀害等都是需要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的,只是除了自然身故以外的情况,保险公司都不会赔付保险金。
这是需要看保险产品的,拿保费还是拿回现金价值还是看情况来考虑的。
拿保费大家应该应该都知道,就是拿回之前交的钱。拿现金价值就需要考虑一下了。通常长期人身保险才会有现金价值,这是因为长期人身险的保费一般采用均衡费率,保险公司将投保人需要交纳的全部保费在整个缴费期内均摊,使每期交纳的保费都相同。但被保险人年轻时风险小,实际需要的保费低,年轻时多收的这部分保费就会积累起来。积累的保费在扣除掉“保险保障成本”和“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运营成本”等如果还有剩余,就会由保险公司按照一定的利率进行积存生息,每年滚存积累起来,就体现了保单的现金价值。
可以直接参考现金价值的计算公式:
保单的现金价值=投保人已经缴纳的保费-保险公司的管理费用在本保单上的分摊金额-保险公司因为本保单向相关人员支付的佣金-保险公司已经承担的本保单的纯保费(可以理解为保险公司承担的保障成本)+剩余保费生成的利息。
这个需要看产品,有的保险的现金价值带有储蓄性质,正如同储蓄卡里的钱在任何时候都可以取出来,只是不同情况下可取出的金额有区分而已,保险的现金价值也是。不想再把钱存在银行,取出来就可以;被保险人身故后结束投保,也可拿回现金价值,因为现金价值其实也是投保人的一种资产。有的产品可能身故是赔保险费以及保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