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保险顾问8808
时间:2016-12-03
商业保险的重大疾病全国使用的同一规则,是2007年由保险同业公会和中华医师学会制定,各家保险公司的所有重大疾病保险全部为一个规则,规则规定其中的三点为:
1、所有被作为重大疾病保险销售的险种,必须包含前面六种;
2、所有超过6种达到25种的重大疾病险,除必须有前6种外,其后的25种重大疾病必须是统一的病种,不得变更;
3、25种重大疾病的定义必须按保险同业公会和中华医师学会统一的标准,包括彩页、宣传用语、合同定义、病理解释等,都必须一字不差的按规定发布。
所有超过25种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