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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是必须要交的吗?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
时间:2018-12-08 21:38:07
评论者的头像 PatriciaMcgrath 时间:2018-12-08 21:38:07
不退,保障期是终身,可以退保但只能退还保险合同中的现金价值
评论者的头像 RickWright 时间:2018-12-08 20:51:37
不退,去世一般和重疾一样赔保额,疾病是40种左右。这是一款保终身的健康险,保额是百年后赔给你的下一代的。 康宁这款保险是寿险结合重大疾病,可以保终身。但是你问的是交费20年后是否返还本金,那答案是没有,因为如果20年后想拿钱,那就是退保,退保退的是保单的现金价值,20年后的现金价值相比于本金,那是有损失的,而且退保了以后保障也就同时没有了。 建议给家庭成员每个人购买中国人寿一款住院无优意外保险128元/年,有1万的疾病住院医疗,1万意外伤害医疗费用,1.8万的意外伤害住院,10万意外伤害身故/残疾。 投保年龄在18岁至60岁。每天只要三毛钱,健康守护一整年!这份意外险的好处是它含有疾病住院还可以报销,其他保险公司含有疾病住院基本上都要三百多元。纸质合同,微信投保方便快捷! 扩展资料: 产品特色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险种: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30日—70周岁 保险限期:终身 缴费方式:趸(dǔn)交、10年、20年 费率表 重大疾病保险金 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 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 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 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保费豁免 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发生重疾保险事故,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参考资料:康宁终身保险-百度百科
评论者的头像 AmberTaylor 时间:2018-12-08 20:45:15
你这款险种是保重大疾病的险种,由于我也在这个行业不便评价,建议你和新华的福寿安康进行对比后再作决定。。
评论者的头像 CrystalJohnson 时间:2018-12-08 19:12:39
在终身险中,这款是不错的,共是三倍赔付,发生保险合同中所列事项,先赔两倍,身故后再赔一倍。在生前,可以有钱治病;身故后,又不给家人留负担。象你这个年龄,交费期满后身故还可纯赚一倍以上,只是这个赚数是一定的,不随时间的延长而增加。也就是在60岁身故只赚这个数,在120岁身故也只赚这个数。这和其他分红型产品不同,如平安、太保、新华的一些分红产品附加重大疾病的,也非常好,赚数随时间的延长而增加,越老越划算。再者,康宁终身的重大疾病病种也没有那些病种多。当然,保监委规定的常见重大疾病都还是有的。
评论者的头像 BarbaraPerry 时间:2018-12-08 18:24:48
是重大疾病保险,按基本保额的三倍赔付。
评论者的头像 Dr.WilliamMoreno 时间:2018-12-08 15:48:20
中国人寿保险公司康宁终身保险是非常实惠的保险,三倍生命保障,三倍大病保障,可以保单借款。再附加住院与意外伤害门诊,这样基本保障就很全了。大事有保障,小事可报销。出险符合条件理赔迅速。中国人寿------相知多年值得托付!
评论者的头像 BrendaStevens 时间:2018-12-08 15:15:15
康宁定期系中国人寿保险公司于1999年开发的一款定期型重大疾病保险产品。属于定期两全保险,主要侧重于十种重大疾病和意外。主要保险责任如下:  一、被保险人在本合同生效(或复效)之日起一百八十日后初次发生、并经本公司指定或认可的医疗机构确诊患重大疾病(无论一种或多种)时,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重大疾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二、被保险人身故,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身故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三、被保险人身体高度残疾,本公司按基本保额给付高度残疾保险金,本合同终止。   四、被保险人生存至七十周岁的生效对应日,本公司按所缴付的保险费(不计利息)给付满期保险金,本合同终止。附:十种重大疾病指:1.心肌梗塞、 2.脑中风、 3.癌症、 4.冠状动脉旁路手术、 5.重大器官移植手术、 6.瘫痪、 7.慢性肾衰竭、 8.严重烧伤 、 9.暴发性肝炎、 10 主动脉手术 保单丢了,你可以拿上身份证原件去保险公司的客服中心补办一份就可以了
评论者的头像 BrianCarroll 时间:2018-12-08 14:26:18
中国人寿康宁终身保险是一赔三的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合同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种,保险特点,权益转换、自动垫交,减额交清、保单贷款;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险种:重大疾病保险 所属公司: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投保年龄:30日—70周岁 保险限期:终身 缴费方式:趸(dǔn)交、10年、20年; 重大疾病保险金: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身故保险金: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终身保障:交费有期限,保障无限期,一旦拥有,一生呵护; 保单借款: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保费豁免: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发生重疾保险事故,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康宁终身保险的条款: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 第一条保险合同构成: 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及所附国寿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利益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利益条款)、个人保险基本条款(以下简称本合同基本条款)、现金价值表、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单、复效申请书、健康声明书和其他书面协议共同构成; 第二条投保范围: 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第三条保险期间: 本合同的保险期间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日止; 第四条重大疾病: 本合同所指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以下定义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种,其中第一种至第十七种为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制定的《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中列明的疾病,其余为本公司增加的疾病,重大疾病的名称及定义如下: 一、恶性肿瘤:指恶性细胞不受控制的进行性增长和扩散,浸润和破坏周围正常组织,可以经血管、淋巴管和体腔扩散转移到身体其它部位的疾病。经病理学检查结果明确诊断,临床诊断属于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的恶性肿瘤范畴; 下列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1. 原位癌; 2. 相当于Binet分期方案A期程度的慢性淋巴细胞白血病; 3. 相当于Ann Arbor分期方案I期程度的何杰金氏病; 4. 皮肤癌(不包括恶性黑色素瘤及已发生转移的皮肤癌); 5. TNM分期为T1N0M0期或更轻分期的前列腺癌; 6. 感染艾滋病病毒或患艾滋病期间所患恶性肿瘤。 二、急性心肌梗塞:指因冠状动脉阻塞导致的相应区域供血不足造成部分心肌坏死,须满足下列至少三项条件: 1. 典型临床表现,例如急性胸痛等; 2. 新近的心电图改变提示急性心肌梗塞; 3. 心肌酶或肌钙蛋白有诊断意义的升高,或呈符合急性心肌梗塞的动态性变化; 4. 发病90天后,经检查证实左心室功能降低,如左心室射血分数低于50%。 三、脑中风后遗症:指因脑血管的突发病变引起脑血管出血、栓塞或梗塞,并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疾病确诊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 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注1);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注2); 3. 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四,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重大器官移植术,指因相应器官功能衰竭,已经实施了肾脏、肝脏、心脏或肺脏的异体移植手术。造血干细胞移植术,指因造血功能损害或造血系统恶性肿瘤,已经实施了造血干细胞(包括骨髓造血干细胞、外周血造血干细胞和脐血造血干细胞)的异体移植手术; 五、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指为治疗严重的冠心病,实际实施了开胸进行的冠状动脉血管旁路移植的手术。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心导管球囊扩张术、激光射频技术及其它非开胸的介入手术、腔镜手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六、终末期肾病(或称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指双肾功能慢性不可逆性衰竭,达到尿毒症期,经诊断后已经进行了至少90天的规律性透析治疗或实施了肾脏移植手术; 七、多个肢体缺失: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八、急性或亚急性重症肝炎:指因肝炎病毒感染引起肝脏组织弥漫性坏死,导致急性肝功能衰竭,且经血清学或病毒学检查证实,并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 重度黄疸或黄疸迅速加重; 2. 肝性脑病; 3. B超或其它影像学检查显示肝脏体积急速萎缩; 4. 肝功能指标进行性恶化。 九、双目失明: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双眼视力永久不可逆(注4)性丧失,双眼中较好眼须满足下列至少一项条件: 1.眼球缺失或摘除; 2.矫正视力低于0.02(采用国际标准视力表,如果使用其它视力表应进行换算); 3.视野半径小于5度; 十、瘫痪: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肢或两肢以上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肢体机能永久完全丧失,指疾病确诊180天后或意外伤害发生180天后,每肢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仍然完全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 十一、严重阿尔茨海默病:指因大脑进行性、不可逆性改变导致智能严重衰退或丧失,临床表现为明显的认知能力障碍、行为异常和社交能力减退,其日常生活必须持续受到他人监护。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神经官能症和精神疾病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二、严重脑损伤:指因头部遭受机械性外力,引起脑重要部位损伤,导致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必须由头颅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以及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神经系统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指脑损伤180天后,仍遗留下列一种或一种以上障碍: 1.一肢或一肢以上肢体机能完全丧失; 2.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 3.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十三、严重帕金森病:指一种中枢神经系统的退行性疾病,临床表现为震颤麻痹、共济失调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药物治疗无法控制病情; 2.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 继发性帕金森综合征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四、严重Ⅲ度烧伤:指烧伤程度为Ⅲ度,且Ⅲ度烧伤的面积达到全身体表面积的20%或20%以上。体表面积根据《中国新九分法》计算; 十五、严重运动神经元病:指一组中枢神经系统运动神经元的进行性变性疾病,包括进行性脊肌萎缩症、进行性延髓麻痹症、原发性侧索硬化症、肌萎缩性侧索硬化症。须满足自主生活能力完全丧失,无法独立完成六项基本日常生活活动(注3)中的三项或三项以上的条件; 十六、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指因骨髓造血功能慢性持续性衰竭导致的贫血、中性粒细胞减少及血小板减少,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骨髓穿刺检查或骨髓活检结果支持诊断; 2.外周血象须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中性粒细胞绝对值≤0.5×109/L ; (2)网织红细胞<1%; (3)血小板绝对值≤20×109/L。 十七、主动脉手术:指为治疗主动脉疾病,实际实施了开胸或开腹进行的切除、置换、修补病损主动脉血管的手术。主动脉指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不包括胸主动脉和腹主动脉的分支血管。 动脉内血管成形术不在保障范围内; 十八、严重多发性硬化症:指因中枢神经系统脱髓鞘疾病,导致不可逆的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临床表现为视力受损、截瘫、平衡失调、构音障碍、大小便机能失调等症状。不可逆指运动或感觉功能障碍初次诊断后需持续180天以上。须由断层扫描(CT)、核磁共振检查(MRI)或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PET)等影像学检查证实,且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明确出现因视神经、脑干或脊髓损伤等导致的上述临床症状; 2.散在的、多样性的神经损伤; 3.上述临床症状反复发作、恶化及神经损伤的病史纪录; 十九、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是累及多系统、多器官的具有多种自身抗体的免疫性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性肾病,又称为狼疮性肾炎,是系统性红斑狼疮累及肾脏,造成肾功能损伤,本合同所称严重系统性红班狼疮性肾炎是指,须经肾脏病理检查或临床确诊,并符合下列WHO诊断标准定义的Ⅲ型至Ⅴ型狼疮性肾炎; 世界卫生组织(WHO)狼疮性肾炎分型: Ⅰ型(微小病变型) 镜下阴性,尿液正常; Ⅱ型(系膜病变型) 中度蛋白尿,偶有尿沉渣改变; Ⅲ型(局灶及节段增生型) 蛋白尿,尿沉渣改变; Ⅳ型(弥漫增生型) 急性肾炎伴有尿沉渣改变及/或肾病综合征; Ⅴ型(膜型) 肾病综合征或重度蛋白尿; 其它类型的红斑性狼疮,如盘状狼疮,仅累及血液及关节等其它系统的系统性红斑狼疮不在保障范围内; 二十、严重重症肌无力:指一种神经与肌肉接头部位传递障碍的自身免疫性疾病,临床特征是局部或全身横纹肌于活动时易于疲劳无力,颅神经眼外肌最易累及,也可涉及呼吸肌、下肢近端肌群以至全身肌肉。须满足下列全部条件: 1.经药物或胸腺手术治疗一年以上无法控制病情,丧失正常工作能力; 2.出现眼睑下垂,或延髓肌受累引起的构音困难、进食呛咳,或由于肌无力累及延髓肌、呼吸肌而致机体呼吸功能不正常的危急状态即肌无力危象; 3.症状缓解、复发及恶化的交替出现,临床接受新斯的明等抗胆碱酯酶药物治疗的病史; 注: 1. 肢体机能完全丧失:指肢体的三大关节中的两大关节僵硬,或不能随意识活动。肢体是指包括肩关节的整个上肢或包括髋关节的整个下肢; 2. 语言能力或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语言能力完全丧失,指无法发出四种语音(包括口唇音、齿舌音、口盖音和喉头音)中的任何三种、或声带全部切除,或因大脑语言中枢受伤害而患失语症,咀嚼吞咽能力完全丧失,指因牙齿以外的原因导致器质障碍
评论者的头像 JenniferThompson 时间:2018-12-08 14:07:45
您好!康宁终身重大疾病保险,过了180天后。患10种轻症赔保额的百分之二十,患重大疾病赔额的百分之八十,免交以后各期保险费,高残,按残级赔付,身故赔保额的百分百。
评论者的头像 MichaelThornton 时间:2018-12-08 13:55:33
您好!康宁终身险,过了180天的观察期后,经医院初次确诊患合同所指的疾病,一经确诊马上给付保险金,
评论者的头像 MichelleAndrews 时间:2018-12-08 11:54:34
您好。康宁终身险,保障范围内的四十种重大疾病,和十种特定疾病。过了观察期180天以后经医院确诊属于保障范围内的疾病接保险条例给于赔付。
评论者的头像 KatherineKnapp 时间:2018-12-08 11:50:51
你好康宁,有老款二十种疾病保障,新款50种疾病保障,
评论者的头像 JoshuaEaton 时间:2018-12-08 11:23:12
康宁终身保险不是骗人的,所属公司是中国人寿保险公司。 康宁终身保险是一赔三的重大疾病保险,重大疾病是被保险人发生符合合同所述条件的疾病、疾病状态或手术,共计二十种。 拓展资料: 1、如患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将获得重疾保险金以支付高额医疗费用。 2、一旦遭遇不幸将获得一笔资金,以维持家人的正常生活水平。 3、如需流动资金,可凭保单按条款规定获取借款。 4、如果被保险人在交费期间发生重疾保险事故,可以免交以后各期保费,保险责任继续有效。 5、凡出生三十日以上、七十周岁以下、身体健康者均可作为被保险人,由本人或对其具有保险利益的人作为投保人向本公司投保本保险。 康宁终身保险——百度百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