得多次赔付,“多次”是在哪个期限内?
得多次赔付,那么这“多次”是在哪个期限内?
时间:2019-11-27 22:33:13
多次赔付重疾中还有理赔生存期和间隔期。一些多次赔付重疾险在第二、三次赔付中一般会有一个间隔期和生存期限制。间隔期是指每两次赔付间隔时间,一般为2年或者180天。生存期是指第二、三次重疾确诊后的生存期,如14天、28天、30天等,如果被保险人在生存期内死亡就没有下一次赔付。
在多次赔付重疾险中没有理赔年限这一概念,只有保险合同有效年限概念。保险合同有效年限分为几个阶段,从保险生效日起一般重疾险有一定的等待期,然后是有效期,接下来如果保费超过宽限期60天尚未补缴则进入中止期,中止期开始后有两年的复效期,超过复效期保险合同失效。因此只要在保险合同有效期内出险都可以按规定得到多次赔付。
你的问题我有些不理解,保险赔付不管是一次赔付还是多次赔付不都是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才有效的吗,比如说你购买了一份保障期限为10年的多次赔付重疾险,在这10年内你就出险一次然后得到赔付,然后10年过了你还有两次没有赔付,第11年你又患了重疾,这时候自然就不能得到赔付了,因为保险已经过期了。至于你说的年限我不知道你问的是不是我所理解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能够有所帮助。
您所说的多次赔付年限在多次赔付重疾险中并不存在,不过和其他保险一样的是,保险赔付是在一定的保障期限内有效的,这一保障期就是我们熟知的保险合同有效期。因为多次赔付重疾险也只有在合同规定年限内出险才能理赔。
多次赔付重疾险的保障的确比普通重疾险更有力,至于您所说的赔付年限,多次赔付重疾险是没有这一规定的。重疾险多次赔付是指在保险合同规定的保障期限内被保险人出险事故符合合同规定即可得到保险公司的多次赔付,一般赔付次数最多为三次,不同类型的产品对赔付次数规定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