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为什么要设置等待期?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
买了重疾险,等待期内身故了却想要拿到理赔款,可能吗?今天小编分享一个真实案例:一男子给妻子买了保险,妻子在等待期内身故了,保险公司不理赔的理赔纠纷。我们一起来看看。
真实案例
2016年3月9日,郑某(化名)为自己的妻子金某在当地的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两全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这份保险基本保额20万,保障到70周岁,年缴保费9780元一年。这份两全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有180天的等待期,根据合同的约定,等待期内重疾身故可以赔付已缴保费。
2016年7月4日,郑某的妻子由于急性心梗抢救无效死亡,郑某向保险公司申请报案理赔。保险公司以金某身故时还在等待期为由,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赔付了郑某已交的保费9780元。
而郑某却认为保险公司应该理赔他20万的身故保险金,因为他认为那份全分红型重大疾病保险的合同并不是自己亲自签署的,而是当时妻子金某代为签署的。此外,郑某认为自己在投保时保险公司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对保险合同的免责条款进行解释说明,因此他认为180天的等待期不具备法律效力,保险公司应该理赔20万的身故保险金。
由于郑某和保险公司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院。法院经过审理后认为:郑某虽然没有在保险合同上签字,但是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缴纳了保费,充分说明了其对保险合同的认可。根据《保险费司法解释二》的相关规定,由投保人的代理人代理签名的,只要投保人认同,保险合同照样有效。因此,法院认定郑某和保险公司的保险合同是成立的。而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三》的相关条款,虽然投保人没有亲自盖章,但是如果投保人缴纳了保费,就是未对待签字或者代盖章的行为表示追认。
保险公司提交的电话回访中可以证明,郑某对其投保的保险合同内容是知晓的。投保人签字确认的保险合同内容主要有3处:1、保险责任;2、责任免除;3、保险责任等待期,保险等待期并非免责条款,不算一回事。最终,法院驳回了郑某的上诉请求。
案例分析
该案例的理赔纠纷在于,保险公司认为是等待期内的,发生保险事故只理赔保费,而投保人则想要获得保额的理赔,从而找来各种理由想要获得理赔。保险公司真的会有这么傻吗?现在投保保险,各种程序都是非常标准的,不会让你“有机可乘”。下面我们就保险的等待期来聊一聊。
保险为什么要设置等待期?
保险的等待期又被称为观察期和免责期。是指在合同生效的指定时间内,即使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也不理赔。案例中的保险算好的了,等待期身故可以退还已交的保费。那么保险公司为什么要设置等待期呢?
保险公司设置等待期的目的可以说是非常简单明确的,就是为了防止有人逆选择,也就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比如有的人明明知道自己生病了,还要去投保。保险公司保障的是大多数人的风险,而这部分人的风险系数是相同的,如果有人带病投保,就会提高风险系数,如果人人都这样,那么保险公司赔的起吗?
为了控制风险,保险公司只有设置等待期,将一部分身体不好的人或者已经生病的人给“揪出来”,这样可以确保保险公司的赔付承受能力,作为消费者,也不会因此提高保费。
保险的本质是对健康的人将来要面临的疾病或者意外风险的保障,而不是保障已经发生了的风险。比如有的人已经患病在身,这种情况核保是通不过的,健康告知有问题,要么被除外要么需要加费延期甚至拒保。但是健康告知的环节都是消费者自行填写的,等待期可以防止有的投保人明知道将要发生的保险事故,而想要通过投保来获得理赔金。等待期可以说是保险公司为自己做了一层保障。
另外,针对投保人来说,等待期都是由时间限制的,一般医疗险是一个月,重疾险是3—4个月。身体健康的人在投保后等待期的这段时间发生重疾的概率是比较小的,因为人的疾病很少是突然形成的,很多都是长年累月积累下来的。但是身体有问题的就说不定了,因为他们清楚自己的身体情况,很容易在等待期内出险,保险公司为了降低这样的道德风险的发生,设置等待期是非常明智的选择。
这也是为什么只有医疗险和重疾险以及寿险有等待期的原因,意外险是没有等待期的限制的。因为意外不像疾病,意外是随机的情况,不受认为的控制,意外险的风险是分散性质的,不会人为的加大保险公司的理赔风险,所以意外险不需要等待期。推荐阅读:车险理赔你真的懂吗?车险理赔有哪些误区
等待期内发生保险事故怎么办?
1、重疾险
等待期内重疾险查出重疾,一般保险都会退还已交保费,解除保险合同。如果查出轻症,有的保险公司会取消轻症的保障,继续保留重症的保障,当然也不排除有的保险公司等待期发生轻症也解除保险合同和退还保费。
2、医疗险
医疗险的等待期这块要比重疾险宽松很多。等待期内一般医疗险不会理赔,但是不会影响到合同的效力,等待期后的疾病可以理赔。
结语
好了,今天的保险案例就分享到这里,希望对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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