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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岁买什么保险好?

车险拒赔案例:两车相撞致路人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由不成立!必须赔!

时间:2020-01-15 10:11:46

根据最近的调查显示,目前开车的司机中有7%是新手司机,而你车开的好坏将直接关系到自己和行人的生命安全。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希望各位车主都能好好开车。今天小编要分享的案例就和“马路杀手”有关:一辆大货车和一辆小汽车相撞,第三者行人死亡。大货车保险和小汽车50%的责任,大货车的保险公司拒赔找理由拒赔,怎么回事,一起看看。

车险拒赔案例:两车相撞致路人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由不成立!必须赔!
真实案例


2017年的3月14日晚上,一辆载货的大卡车和一辆小汽车在某路口相撞发生交通事故。驾驶大货车的是朱某,驾驶小汽车的是本地人应某,而这场交通事故直接造成了第三者聂某死亡。经过当地交管部门的认定,该交通事故的责任在于朱某和应某,两人各需要承担50%的责任,而死者聂某并没有责任。


由于死者聂某上有老下有小,自己正是家里的经济顶梁柱,(聂某死后留下自己的年迈的父母、妻子和1岁的多的女儿,)同年9月份,聂某的妻子生下遗腹子二胎儿子。


经过多次的协商,朱某所属的物流公司、应某答应理赔聂某家人各56万的赔偿,并签署了赔偿协议,之后再无纠纷。


应某这边按照协议理赔给聂某的父亲了,然而大卡车所属的保险的保险公司却一直拖延赔付。物流公司拿不到钱理赔给聂某的家人,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法庭。保险公司却以聂某发生事故时二胎儿子还没有出生,不能享受到理赔的相关权益为由拒绝理赔。


大卡车车所属的物流公司只好将保险公司告上法院,经过法院的审理,认为物流公司实际需要承担475075元的理赔款,这部分钱因为物流公司给大卡车上了交强险和商业第三者险,所以这部分钱由保险公司赔付,而物流公司答应聂某家人理赔56万,剩余的9万多需要物流公司自己理赔。


保险公司以聂某死时二胎儿子尚未出世为由拒绝理赔是不符合保险合同条款的,聂某死时,聂某的妻子已经怀孕在身,而且聂某的二胎儿子省下来身体健康,他的利益就应该受到保护。物流公司理赔的9万多金额里面已经包含了二胎孩子的抚养费用,所以保险公司没有理由拒赔。因此,法院判决保险公司赔付物流公司475075元。

车险拒赔案例:两车相撞致路人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由不成立!必须赔!
案例分析


案例中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有些牵强,好像是为了拒赔而拒赔。对于聂某死后留下的二胎孩子,也被称为“遗腹子”,在我国法律日渐完善的背景下,这个群体也应该享有该享有的权利。


根据我国《继承法》的相关规定,遗产分割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若胎儿为死胎则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而保险金也是遗产的一种。


聂某一家拿到了112万的理赔金,看起来很多,但是从长远的角度看,聂某的父母年迈,两个孩子还那么小,家庭费用、孩子的教育费用以及物价上涨的趋势,这些钱能花多少还是个未知数。


在发生车祸后,人们都会第一时间报保险公司理赔。但实际上,并不是所有的交通事故都能得到保险公司的主动赔付。尤其是当你具有保险公司规定的免责事由,如实习期上高速、车辆未年检等情形时,保险公司通常都会拒赔。


如果保险公司拒赔,那么这部分责任就要由自己承担,一旦赔偿金额巨大,那么这对于普通家庭夸张点可以说是灭顶之灾。


那么,当我们遇到保险公司拒赔的时候,是否就毫无办法,只有自认倒霉呢?其实这也并不一定。笔者就曾办理过几起保险公司拒赔,但最后法院判决保险公司应当承担保险赔付责任的案件。究其原因,主要是《保险法》中对被保险人的如下保护性规定。推荐阅读:在异地发生车祸,车险能赔吗 该如何做?

车险拒赔案例:两车相撞致路人死亡 保险公司拒赔!法院:理由不成立!必须赔!
我国《保险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对保险合同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保险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投保人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投保人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而实际上,保险公司的业务员大部分情况下并不会就保险合同中的免责条款向投保人进行提示或者说明,而这就违反了《保险法》的上述规定。因此,其免责条款就有可能被法院因此认定为无效,一旦如此,那么保险公司就应当承担保险赔付责任。


所以,当我们发生交通事故或者其他保险事故的时候,遇到保险公司拒赔,请不要心灰意冷,说不定法律正在暗中保护你。


遇到不合理拒赔怎么办?


1、向保险公司投诉


如果理赔专员不友好、不配合导致理赔时间过长,沟通无效后可以打全国客服电话投诉,投诉后当地的理赔部门一般都会优先处理。


2、向保监会投诉


“信、访、电、网”四个渠道供你选择


“信”:邮寄投诉材料给保监会或当地保监局,各级保险监管机构的通讯地址可在其官方网站查询。


“访”:可以直接到保监会及其派出机构指定的信访接待场所当面投诉。


“电”:指拨打保监会专门开通的“12378”保险消费维权投诉热线提出投诉,一般投诉热线收到投诉都会重视并优先处理,无理取闹的除外。


“网”:可以在保监会、或者你当地保监局官网的信访投诉栏目提出投诉。


3、委托律师依法提起诉讼


如果双方对理赔有严重分歧无法达成一致的,终极大法是立即委托本律所律师依法提起诉讼,判定保险公司最终是否赔付及赔付金额。


结语


行车不规范,亲人两行泪。对于我们每个人来说,生命只有一次,要好好珍惜。今天的案例就分享到这里,如果有所启发别忘记分享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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