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内容简介
1987年7月,地委、行署决定成立张掖地区社会劳动保险局,县级建制,事业单位,与地区劳动服务公司合署办公,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1989年4月,张掖地区编制委员会研究决定建立地区职业技术培训中心。与地区社会劳动保险局、地区劳动服务公司三块牌子,一套人马。
2000年5月,地委、行署决定撤消地区机关事业单位保险局,将其职能、编制、人员、业务整体并入地区社会劳动保险局。
2002年7月,撤地建市后,根据市委、市政府决定,撤销张掖地区社会劳动保险局,设立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为正县级建制事业单位,隶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管理;2007年7月,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被甘肃省实施公务员法领导小组办公室批准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011年9月经张掖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批准,对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内设机构进行了调整,由按险种设置变为按工作流程设置:保留办公室和信息科,将原有的企业养老保险基金统筹科、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统筹科、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统筹科、失业保险基金统筹科、企业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科、社会保险稽核科和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统筹科调整为综合业务科、参保登记科、缴费核定科、账户管理科、养老待遇科、医疗待遇科、财务统计科、稽核内审科,增设社会保障卡管理科。目前,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共有内设科室11个,编制44名,实有正式在编人员42人。
主要职责
张掖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工作职责
(一)负责编制全市社会保险事业发展规划;
(二)承办全市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农村社会保险的预决算和各种报表的编制工作;
(三)承办市直企业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参保登记、缴费核定工作;
(四)承办市直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基金、医疗保险基金、工伤保险基金、生育保险基金和失业保险基金的征缴工作;
(五)负责各项社会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的管理、记账、对帐工作;
(六)负责全市和市直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审核、发放工作;
(七)负责全市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市失业人员失业保险金、职业介绍、职业培训补贴的审核、发放工作;
(九)负责管理和规范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医疗服务,审核报销市直参保职工住院医疗费用和慢性病门诊补助;
(十)负责县区社保经办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工作人员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