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女友买保险是否具有保险利益?出险后能赔吗?
对保险接触得越多,越发觉得需要学习的保险知识还挺多,不知道大家有没有听说过保险四大基本原则中有一个保险利益原则,想必很多朋友对于这个词都很陌生,接下来小编通过一个案例,来给大家说一说。
一、案例详情
2019年1月份的时候,黄某在一家保险公司投保了一份意外险,总保额是10万元,因为女朋友的生日快到了,他想把这份保险作为女友的生日礼物,在事先没告诉女友的情况下,黄某自己在合同上签了字,受益人写的是自己。
没想到在生日前几天,黄某的女朋友突然发生了意外,这次意外事故挺严重的,医生给出的诊断是必须要截肢,巨额的医疗费让黄某女朋友的家人难以承担。事故发生后,黄某很难过,他想到前段时间给女友买过意外险,如果能拿到理赔款,应该就可以解决女朋友这次的治疗费用问题,于是他向保险公司申请理赔。
黄某本以为这次意外事故这么严重,意外险肯定能理赔,就在他在家坐等理赔的时候,保险公司发来了拒赔通知书,拒赔的理由是:投保单上的签名不是黄某生女友本人签的,黄某对女朋友不具有保险利益关系,保险合同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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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案例分析
什么是保险利益原则?
简单来说,就是投保人与被保险人之间存在着法律上的经济利益关系。打个比方说,夫妻之间存在婚姻关系,父母和孩子在法律上存在抚养的关系,因此对方存在着保险利益关系。
《保险法》也有明确的规定:双方在签订保险合同的时候,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当具有保险利益,否则,保险无效。设置这个条款的目的其实也是为了防范道德风险,以免有些人钻了保险的空子。那么,我们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黄某的初心是希望这份保险能作为女朋友的生日礼物,却因为保险利益的问题,造成被拒赔的结果。
黄某和他的女朋友没有法律上的婚姻关系,他想要为女朋友买保险时,必须是本人在保单的被保险人签名处亲自签名确认。但事实上,黄某在投保的时候并没有告知女朋友这一事情,更不用说征得她的同意了,黄某和他的女朋友还处于谈恋爱阶段,并没有婚姻关系,因此这份保单不具有保险利益。
三、哪些关系存在着保险利益?
1、本人;
2、配偶、子女、父母;
3、与投保人有赡养或者抚养关系的家庭其他成员、近亲属;
4、与投保人有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除此之外,想要给别人投保,必须征得被保险人同意才对其具有保险利益。如果允许没有法律关系的人,利用他人的财产或生命来作为投保的话,一旦发生保险事故,投保人就可以不蒙受任何损失,轻易获得保险赔偿。保险公司肯定是不允许这种情况发生的。
四、为什么要设置保险利益原则?
保险利益的设置主要有以下几个原因:
1、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
如果投保人在没有保险利益的前提下,依然投保,则有可能出现投保人为获得保险赔偿而任意购买保险,并盼望事故发生的现象,甚至会增加道德风险事故的发生。因此,有了这个保险利益原则的规定,投保人和被保险人之间就会存在一种关系并相互制约,这样做可以防止道德风险的发生,投保人也不会想着以此来获得经济保障。
2、避免赌博行为的发生
保险与赌博最大的区别就在于,保险条款中存在一个保险利益而赌博不存在。如果投保人在给他人投保的时候且具有保险利益,就意味着投保人可以不受损失而得到赔偿。如果没有具有保险利益,仍然投保的话,就像是在买彩票或者赛场上下赌注一样,这样买保险就属于赌博的行为,情节严重的话会影响到社会的安定,保险公司也会设定相应的条款来阻止这样的事情发生。
3、避免纠纷的发生
保险利益以投保人对保险标的的现实利益以及可以实现的预期利益为限,因此是保险人衡量损失及被保险人获得赔偿的依据。保险人的赔付金额不能超过保险利益,否则被保险人将便于衡量损失赔偿金额因此获得额外利益,这有悖于损失补偿原则。
五、如果想要为他人投保且没有“保险利益”该怎么办?
我国《保险法》对投保人有要求,即投保人对被保险人应有保险利益,若将保单作为礼物送给他人,如果没有保险利益,也可以投保只不过在手续上会有些麻烦。
在投保的时候如果是以对方名义投保的话,一定要告知对方并且要让对方签字。当然,如果保险中不带身故责任的话,就稍微简单一些,不会有这么复杂的手续,对方愿意接受你送的保险单,法律就视同你们彼此之间具有保险利益,对于合同的效力没有太大的影响。如果没有保险利益的情况下,给对方投保,但是对方却不想在合同上签字,最终保单是投保人签字,那么这种情况出险之后肯定是拒赔的。
写在最后
我们想要给别人买保险的时候,一定要让对方知情,并且取得同意,拿到最终的签字,保单才算生效。好啦,今天的分享就到这里了,希望小编的这篇文章能够帮助到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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